
出版資訊/台北:天下文化(2006)ISBN-10/986-417-799-0
《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法律倫理與理想的重建》封面(天下文化提供)
這幾年來,法律人及法律教育所凸顯的問題愈來愈嚴重,特別是在法律人成為總統,
並在政府各部門全面地擔任重要首長後,國家的法治反而迅速崩壞,吏治腐弛、民生凋萎。
法律人受到輿論空前的責難,令我感到痛心至極。
身為法律人,也一向以自己是法律人為榮的我,心中不禁浮現了一個龐大的問號:
法律人,為什麼不爭氣?
以這個問號做為起點,我一步步地從現實世界裡台灣許多法律人的表現,
開始逐步析理,試圖點出病徵、找出病因,並且,有可能的話,開出病方。
這並不是一本討論法律倫理的學術書,雖然法律倫理確實是本書關心的命題。
本書只是要從詰難性的問題做為開端:「法律人,為什麼不爭氣?」
以試圖找出另一個建設性問題的答案:「法律人,要如何爭氣?」
這個命題,不只法律人應該也必須關心,
事實上這也是所有受苦於法律人不佳表現的台灣人民所應該也必須關心的命題,
因為只有進一步去了解,許多法律人會出現價值毀亂,
甚至於毀法敗紀而誤國誤民背後的原因,
才能形成一個外在的監督與改革力量,去督促法律人「革心革行」。
──陳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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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前 先來看看最近發生的幾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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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
當跟一個圈外朋友討論到未來想要走的路線
我說
"我想當個法務助理 未來想往專利智財方面專攻
但是沒有打算要考律師 因為我不想亂花時間在考試上
而且對真正的法務工作 工作能力比證照更實際"
朋友說
"其實是有 對未來的升遷還是有很大的影響"
然後他說
"我覺得你可以考看看,更何況,cary,你覺得你考不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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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國外的親戚來到我們家吃飯
看到我就說
"什麼時候考張證照來給我們看看"
"哈哈" 我乾笑,順便跟我媽對看了ㄧ眼
"對嘛! 我們家沒有人唸過法律!考上律師或法官你阿公一定很高興"
在旁邊的親戚也順便幫個腔
"沒考上就說自己不想做 別人會笑你其實根本考不上啊!
等到你考上再來說自己不屑做律師 這樣講話比較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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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幾天跟大學好朋友瓊玟一起吃飯 她跟我說了ㄧ件事情
她現在很認真的在推廣部上日文課,班上很多都是上班族
有天他跟一個上班族聊天:
對方: 你現在在哪裡工作?
瓊玟: 我唸大五,快畢業了
對方: 延畢嗎? 你們學校為什麼要唸大五?
瓊玟: 我們學校的法律系有五年
對方: 唸法律系呀! 那你以後有要考律師法官嗎?
瓊玟: 應該有,但是考不上
對方: 法律系學生耶!怎麼可能會考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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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律師高考應試科目
1.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
2.專業科目: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
(5)刑法。
(6)刑事訴訟法。
(7)行政法與強制執行法。
(8)商事法與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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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去年我們學校學士班畢業
應屆考上律師人數: 1人
五年內考上律師人數: 5人
應屆考上司法官人數: 0人
五年內考上律師人數: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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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網誌有很久一段時間沒有出現跟法律或學業相關的文章
這次破天荒竟然介紹了ㄧ本書
其實這本書是我禮拜四去學校考試的時候助教要我們去領的
「法律人,為什麼不爭氣?」
當我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心中浮起很大的慚愧
因為我真的覺得我不是個很忠實的法律人
先談談這本書
這本書裡面夾了ㄧ張水藍色的紙 是我們院長潘維大教授給我們的ㄧ封信
原來這本書是潘維大教授看過之後 感受深刻
向理監事提起要購買給全部法學院學生看
而理監事全體也全部同意購買的書籍
看到這封信其實我是相當的感動和難過
因為我能夠感受到這些師長們對我們的期許和期待
同時我也深刻的體悟現在法律倫理教育的缺乏和大環境的醜惡
這本書並不是內容很艱深的法律倫理理論的書
而是很深刻的在談論現在政治 司法界的問題
以及針對律師 法官 檢察官 法律教授的職業道德現象解析以及期許
有些部份並不是在我理解範圍內
牽涉到實際真正環境的現象 (甚至比我想像中的更醜惡)
有些部分太專業權謀了 我甚至還沒有機會領教
當然這本書也有屬於作者個人的政治立場和想法
偏頗是一定有的 對於不屬於自己領域的批評也總是比較深刻
但是任何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思考方法和立場
值得重視的是這本書提出全面性的理念和批判
讓人對這樣的法律大環境可以有更全方位的看法和想法
不知道這合不合院長對我們的期許
我看了這本書反而更堅持自己直接就業 不考任何高考的決定
那是一種很難過但是卻相當堅定的決定
對於這個科系 和其附屬的行業我心中總是或多或少有些期待又有些排斥
我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富有正義感
充其量只是對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雞婆罷了
要我為了正義而戰 以前我可能會大力的點頭 現在我可能會若有似無的笑笑
要我拿法律做職業 以前我可能會驕傲的說好 現在我可能聽了轉身就跑了吧
因為在我下意識裡 我其實喜歡正義 我真的很喜歡法律這個領域
當初在選填志願的時候 至少一類組裡我唯有興趣的就是法律
但是在我看到的司法界 政治界 卻又充斥了ㄧ群髒兮兮的法律人
要我生存在這樣一群阿諛諂媚 玩法弄法 玩弄權勢卻又狡猾奸詐聰明的人中間
我真的覺得很累
要我去對抗他們 跟他們鬥
還是去處在這樣的環境 試圖扭轉這樣的情況
抱歉 我沒有那麼大的使命感 這也不是法庭戲電影
如果有人誤以為起身奮鬥真的有那麼簡單容易
那台灣的政治界 司法界也不會這樣一天天衰敗 貪污舞弊不停的來
這是一個領域的淪陷 玩法的集體化
像陳長文先生這樣的法律人都一輩子對抗了
更何況是我 只是一個準備要踏出社會的法律人
我又有什麼能力 經驗 知識 手段 去玩贏 打贏這樣一群"前輩"?
如果我是個律師 我可能會被人罵御用律師 專門幫壞人說謊 愛財貪錢
如果我是個法官 不管判輸獲判贏都會有人大罵司法不公 XX的走狗
如果我是個檢察官 那我最好皮繃緊ㄧ點 要懂得察言觀色 體察上意
不然我一輩子都會在地區的檢察部門做個小小的檢察官 永遠無法晉升
可能有些人會罵我是個膽小鬼 但是我也只是個普通人而已
我只想要我的未來能夠順利 好好的生活、賺錢、養我的父母,這樣就夠了
如果對我指責的人 對自己並沒有像對我一樣的道德要求
那他或許應該尊重我的決定
不管在現在的政治界或是司法界 一切都是這麼的骯髒污穢
ㄧ群很會考試 考上了律師法官檢察官又很囂張的法律人在群魔亂舞
我 東吳法律系畢業的小小法律人 其實只是想要靠著自己的技能在社會上生存
不想要成為被人過街喊打的高薪高知識資產階級老鼠
這是我的生涯選擇
站在法律系應屆畢業生的角度 我們看的不多
但是看的也夠多讓我知道如果我選擇這些職業所要面臨的環境了
有些人會罵我沒有法律人應有的堅持與修養
但是比對陳長文先生在書中所說的各種應有的道德標準與理想
我真的沒有那種肯定自己能夠在這樣的行業裡把持該有的道德情操
我還不能夠堅強的砥礪自己 還不能面對強權而無所畏懼
縱使面對困境或難題 我本著自己的良心選擇正確的道路
但是我卻仍在害怕眾人閒言閒語 仍在害怕許多流言蜚語
對我自己心中正確的堅持 我很害怕竟然是世俗人所負面猜測的話題
我寧可將這樣的職業生涯作為自己未來努力的目標 讓自己堅強後的方向
我也不願意在自己"還不夠"的時候 抱著一堆法條的背誦去當一個冷漠又優雅的律師
我的感情過於豐富 無法成為神色自若拿他人痛苦作為日常規則的律師
不知為什麼 許多人總是對法律系學生有一種特殊的情感存在
認為考上律師真的是"很應該"
民法刑法憲法背一背進去考 考ㄧ考就應該過了啊
但是我還是不死心的提醒每個來跟我說的人
律師考試是"職業"的高考 不是法律系學生素質的檢定考
不是你考過某個門檻 就"上"了
當考試的人數變多 錄取率就相對變低(8%左右)
這跟醫師的考試是不一樣的
有一些人考了律師當檢定考 而錄取率又真的相當低
所以讓市場上同時間競爭的律師不夠多
在無法以市場機制淘汰的情況下才會出現許多劣質的律師
如果律師考試的錄取率像美國ㄧ樣有個90% 或是至少3/4
真的變成一種"檢定考"的話
不用任何人催我我也會發瘋努力要考上
因為這是一個實力的証明 五年成果的檢定
我自己也不想成為應屆最後的那ㄧ點點廢物
但是如果只有這樣少少的8% 還要跟往年沒考上的怨靈搏鬥
不妨就讓給那些會念書又會做事 和喜歡念書的人考
我真的比較喜歡靠自己努力做事的感覺
如果真的有所缺 我也會依我自己的想法努力進修
這是「法律人,為什麼不爭氣?」這本書帶給我的思考
到底有多難考?
我才剛去看我們學校的榜單
去年應屆考上的律師司法官少到有點可憐
雖然這是歷年來考的最難看的一次
但是就我所知
很多人都選擇出國留學 考研究所或是直接就職
選擇應屆要跟台大的法律系生拼考律師法官
不是本身實力就已經很足夠 不然就是一件相當蠢笨的挑戰
對 我們不笨 但是我們之所以會考到東吳法律而不是台大法律
因為我們不是實力腦力不如人 就是考試唸書的技巧或企圖心輸人
站在一堆聰明人的法律系圈裡 這點是很容易被看清的
當然我也清楚親朋好友的感覺
畢竟我們在國高中的成績都不壞 考試的成績也都不差 平常的表現也還不錯
"你又不笨 你可以的啊!"
許多法律系學生的家人都認為能夠考上法律系是一種實力的肯定
但是律師法官考試 卻又是更高一等的競爭
在沒有決心之下 去考試不但不自量力 自取其辱
同時也是對真的努力下決心考試人的ㄧ種輕視
也就是因為我們清楚 我們比任何圈外人都明白
我們看著真的下定決心要考試的人 他們是多麼的義無反顧
所以當我們決定不考 絕對不是在耍七年級生爛草莓的小個性
而是我們清楚我們沒有那樣的決心 也不會有他們所想要的結果
但當我們下定決心 是任何人都無法動搖的前進
當然也是有人以考到律師為己任 不管花多少時間金錢都願意
這或許是個人對家族期許的允諾 也或許是自己對自己的要求
但是對我來說這是不符合我心中經濟效益盤算的事情
畢竟在我心中法律是一種未來工作職場的工具(無論是主要工具或次要工具)
他是一個起點 而不是一個終點
終究是要拿來維持生計 工作賺錢用的
考上律師不代表就有人會八人大轎敲鑼打鼓請你到辦公室吹冷氣
只是代表深入司法界的ㄧ個起點 在"律師"這個行業的開始
接下來想談的大概就是法律深度與廣度的問題
其實我歷年的課表相當的廣泛
選修課 政治 社會 經濟 資訊 天文 地理 生物..什麼都有
貨幣銀行學 證券交易法 科技法律 商標 專利 著作 法律思想史 海洋法 國際貿易 基因..
我熱愛的其實是法律與各種科際之間的關係與整合
對我來說 這些選修比必修更為迷人
所以我花了相當大的精神在了解這些學科範圍而不是單單考試的科目
我見過有太多人因為這些科目不在國家考試範圍內所以輕忽甚至輕視
但是這些"人的法律"比起"考試的法律"更貼近正常的社會
當"考試病"大興 "人的法律"相對被忽略 法律人當然在這個社會也就更為冷漠
我想成為一個有人性 有熱忱的法律人 而不是向紀伯倫所說的沙塔化的法律人
("你們樂於立法,更樂於破壞它們。如同海邊玩耍的孩子,
不倦的搭建沙塔,在笑著破壞它們" --黎巴嫩文豪 紀伯倫)
對於未來,還有太多太多的不確定
我正慢慢走著